公司重整期间员工的工资需要发放吗?
需要
公司重整期间员工的工资按照法律规定是应予发放的。公司重整应当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重整计划中包括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公司破产重整期间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破产重整期间的工资,一般按当月工资发放。 工资按照当月工资正常发放,企业破产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